这部电影是根据小说 美国三部曲 美国牧歌 改编的,从题目看,讲的是美国的故事,而内容也是讲述一位父亲和自己的家庭尤其是和女儿关系。这似乎在说一个家庭的故事,但它却以小见大的反映了那个时期美国的社会的发展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影片中瑞典哥的女儿的偏执是由于口吃导致的吗?她父母给她的安全感还不够多吗?他父母给她的这些爱似乎不足以支撑她通过叛逆的青春期,导致了这个家庭持续的紧张进而分裂的状态。
他们的这个女儿,从小就憎恨战争,看到新闻中和尚自焚深受刺激,长大后这个乖乖女变得叛逆
在这部电影里,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家庭教育的意图走向了自身的反面,而是青少年尝试发起的社会革命也走向了其自身的反面。他们越是希望得到什么,其行动对自身造成的结果就距离其目标越远。皈依耆那教也是如此,“背叛”了中产阶级父母灌输的价值之后,女儿最终又“背叛”了无政府主义。但如昆德拉所说,第二次背叛并非意味着她能返回到第一次背叛之前,她距离之前的生活越来越远了。与《阿甘正传》结尾处,珍妮的表面回归不同,作为女儿的她一去不返。反而是那位手套工厂的黑人职员令人印象深刻
这部片子看得哭死了,因为我完全受不了父亲的眼泪。片中的父女之情,简直就是我心底深处无法说出的话语。
我的爸爸,当然没有片中父亲的金发碧眼,但是也很英俊,而且超级有耐心,小时候我不愿意让母亲辅导功课,她总嫌弃我,但是父亲辅导的时候,他的耐心和温柔,就是我学习的动力呀,我愿意为他考出来最好的成绩。我成了学霸。
和影片中相似,我们一家三口有一次原本计划去三亚旅行,但母亲因临时原因,取消了行程,变成了我和父亲的独处。漫步的时候,我说怕走散了,所以总是握着父亲的手;游泳的时候,父亲为了教我,双手托着我的腰部,那感觉甜得像梦。
如父亲期待的那样,我上了理想的大学,找到了理想的工作。但我妈妈去世之后,我一直愧疚,甚至觉得是我害死了她。她因为脑血栓后遗症,长期抱病,将照顾她的父亲也累垮了。我得知父亲需要手术后,就把母亲暂时寄送到一家养老院,安排了父亲的住院治疗,我感觉我无法同时照顾两个人,每个独生子女都有这种艰难时刻吧。没有想到,母亲由于不熟悉养老院的环境,竟然深夜跌倒,没等送到医院就去世了
威廉·曼彻斯特在《光荣与梦想》中记录了一起案件:1967年,一个名叫琳达的18岁少女,茶叶进口商人的女儿,拒绝回马里兰的贵族学校,转而去纽约学艺术。搬到东村之后,她将家里寄来的钱全部用来买毒品,并沉迷于滥交。当年10月,她在一个遍地狗屎、蟑螂和垃圾的锅炉房里与一个流浪汉约会时,遇到四个黑人毒贩。琳达在被强暴四次后,与炮友一起遇害。
和不知所措的“瑞典仔”一样,琳达的父母永远搞不清楚,他们的女儿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从小性格腼腆,喜欢到俱乐部骑马。那一年,仅旧金山一地就有1.5万青少年离家出走,加入了嬉皮士的流浪队伍。那当然是一种在循规蹈矩的生活轨迹下不可能有的人生体验。然而那些做父母的收获的只有噩梦。他们给警察局寄去了数以万计的照片和寻人启事,有些孩子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菲利普·罗斯的原著对这场世代更迭引起的动荡写得更加深刻细腻,但电影不得不砍掉了大部分的絮絮叨叨。60年代的美国,半数人口在25岁以下。战后经济的繁荣使他们成为可以“随意去哪里,随意干什么”的一代人
说的是反战,但映射了心理对人的影响,心里崩溃毁灭一切……所以,反战只是一个由头。
影片中段直至结束,越来越沉闷伤感的剧情,讲述了父爱之伟大,不离不弃……但事实又并非如此简单,也许只有类似经历的人才会有同感。
所以,普通人不容易产生共鸣。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部好影片,但不会给你带来轻松愉快,但也没什么反对的理由。
大制作犯罪片 《美国牧歌》伊万本人的父女关系和承载苦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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