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看这部影片时,为枪杀案的受害者的妻子起诉枪支制造商选拔陪审员,因为不了解美国的司法制度,所以刚刚开始看的云里雾里的。影片主要围绕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之间的对决,加上男女主掺杂其中,可能一开始觉得男女主的在整部电影中有些迷,后面一直女主以该案的胜败诉双面向原、被告律师索取巨额。最后,原告律师秉承着对律师职业的敬畏之心,拒绝了女主,原告律师想堵一把试试看,他认为正义站在他那方;被告律师奈何抵不住压力汇款给女主,对于他来说若是败诉,他的律师生涯几乎是画上句号。在这之前
断断续续的把这部电影看完,说实话并没有给我太多的触动,顶多只是觉得这片子还可以吧。有《十二怒汉》在前,我想有关陪审团的电影可能都很难超越了,更何况这部电影顶多只算是披着陪审团外衣的复仇故事呢。
一个法学院的高才生,自己女友(或者女友的sister?不太记得了)在一场枪击案中丧命,她所在的小镇起诉枪支制造商,本来有希望获得胜利,但由于本片大反派(姑且这么说吧)对陪审团的操纵,使小镇陷入了破产的境地,官司毫无疑问也失败了。于是勇敢的青年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来复仇,他追寻着大反派的足迹,参加或准备参加一个又一个的案件,终于,他的机会来到了。在和女友的配合下,他让陪审团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让枪支案的受害者获得了一大笔的赔偿,给枪械制造商一个狠狠的教训。然而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想要的,其实是让大反派永远的退出这个江湖。他做到了,用他的敌人最擅长的方式击倒了他。影片的结尾,男女主人公翩然归去,大反派在酒馆中徒劳的叫嚣,他的命运将会如何?电影给我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也许会被枪械制造商追杀
早在古希腊时代,在著名的梭伦改革中,已经有了建立陪审团的主张。而前者最优秀的学生——古罗马,在其发达的罗马法体系中也明确了民事诉讼程序中“裁判审”的地位。美国1787宪法的通过标志了反联邦党人的失败。尽管他们一直在联邦党人强大的话语权下被描述成了可悲的、狭隘的政客,然而正是经由反联邦党人的坚持不懈,1791年通过的10条宪法修正案,赋予了公民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这是之前的宪法所没有承认的。根据宪法第六修正案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享有获得公正的陪审团的权利;第七修正案则规定在诉讼标的超过20美元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有要求获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后一规定也是剧情得以开展的最重要的法令——影片中,涉及的金额是按亿来计算。
陪审制度简而言之就是在司法审判中吸收非职业法官参与审判,从而实现司法公正和民主。民主是相对于司法精英的见解与民众朴素情感的隔阂。陪审中,要求陪审员基于自己的良心进行“自由心证”。其前提是每个人都是理性的,并且良心是人所具备的衡量事物的最终尺度
写于2009-08-09
这似乎不是一场正义的战争,Rankin的团队利用各种中情局似的设备分析和选择陪审团成员,相反,Wendell的行事更为人性化,同时也显得有些无力。10年的等待,Marlee和Nicolas终于复仇成功,陪审团的最终决定也并不是由Nicolas操控得出的,掌控一切的,依旧是法院外屹立的那位蒙眼女神,这,才是真正的正义。
这片大腕儿太多了,哈克曼和霍夫曼的戏骨对决,还有库萨克和薇姿的精彩演绎,看得过瘾!
BTW,Cusack和Piven第10次合作了……
剧情很好,达斯丁霍夫曼演的真好,结局也是让人非常舒心的,库萨克他女友虽然其目的最后是好的,但是他在整个影片中对两方装B是在是太过了,让人反感她实在是太装b了,而且费奇虽说不是好人,但就这么被骗了是在是扯淡,人家为什么要受她摆布,你怎么知道她就一定能左右陪审团,就因为几个无关痛痒的现象和不入流的小手段就相信她了?更不理解的是居然就那么随便的把钱汇过去了,她还什么都没做就凭几句话就汇钱了?审判还没出来就汇钱?那么一个多年的老手就这么被骗了?还有最后又是她打电话掀翻费奇的老巢,她怎么知道费奇老巢在哪?真服了,如果真那么好找费奇还能混那么多年?还有他俩骗了那么多钱以后不可能会相安无事。而且她俩费尽心机让法官请陪审团吃饭那段有什么用?为了说明他俩很NB,他俩也没告诉费奇和霍夫曼那事实他俩整的。
提起美国,我会想到自由女神像,高举的火炬,象征的是民主和自由。这样一个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家,有持枪的自由,也有陪审团制下的民主。
而《失控陪审团》,恰好结合了这两点美式特色,叙述了枪支案下如何靠良心的唤醒扭转陪审员们的立场。
故事发生在新奥尔良,一位女士的丈夫很不走运地死在了他人愤懑扫射的枪支下,在他最有成的年纪,荒谬地离开人世,抛下妻儿。这位女士作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起诉枪支公司。为什么不起诉凶手?因为凶手自杀了,无从起诉。而最根源的祸害,在于枪支公司
“失控陪审团”约翰·库萨克新作,制度中的人性和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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